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6-07-06 11: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5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83644612

传  真:0591-83644601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0014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福建金森源新材料产业基地 榕晋环评〔2026〕7号 2026年6月29日
2 AI交换机用光学器件扩产项目 榕晋环评〔2026〕8号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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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安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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